第四次专题研讨会:伦理道德是否存在生物学基础?

返回活动列表

        二十世纪末,爱德华·威尔逊用自然选择来解释存在于许多动物和人类中的合作及利他主义。

 

        针对威尔逊的观点,学术界针对两个主要论点进行了辩论。(1)伦理学是否以生物学为基础;(2)伦理学在多大程度上受到已建立的原则在社会环境中采取行动的自觉、理性决定的影响。学者基于伦理学的基础提出了“伦理学是以生物学为基础的”以及“伦理学的基础是文化领域”两类观点。

 

        本期专题研讨会中,谢宇龙和余丹将从宏观的自然选择与微观的意识的方向剖析两类观点并展开讨论。明晚7点,我们在医学院科研楼A319不见不散哟,不在浙大的老师同学可以通过腾讯会议501 205 253参加我们的讨论